第47章 偏义还是对义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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语言学中曾有“复词偏义”一说,指两个意义相反的字联成一词,但只用其中一个字的意义。如常听人说:“万一有个好歹,我可负不起责任。”这里的“好歹”是指歹,不涉好。“恐有旦夕之祸福。”这里的“祸福”,是指祸,不涉福。

《红楼梦》中有这样的句子:“不要落了人家的褒贬。”“褒贬”二字在这里是被人责难的意思,有贬无褒。《红楼梦》名气很大,以至后来的国语辞典便不得不收下这一词条:褒贬,释为贬抑之义。

顾炎武先生指出,《史记·刺客列传》中“多人不能无生得失”,得失,偏重在失。《史记·仓公传》“缓急无可使者”,缓急,偏重在急。《后汉书·何进传》中“先帝尝与太后不快,几至成败”,成败,偏重在败。等等。顾先生的《日知录》搜列这一类例证,后来被很多学人都引用过。

梁实秋先生写过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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