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3节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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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个简单。”萧朗拨通了电话,说,“去档案室翻一翻,有确凿的作案日期,找起来也就简单了。”

被萧朗说了,在北安市公安局档案室里,萧朗和凌漠很就在那一排排档案柜的间,找到了一卷名为《19970712北安市北山区晋茜被绑架案》的卷宗。卷宗里有一份详细的案件调查报告、十余份询问笔录、二十余张现场照片以及相应的法律书,看完这么多材料,凌漠在脑海里,勾勒出了当时的画面。

晋茜,事发时二十七岁,北安市居民,父母去世得较早,没有兄弟姐妹。1994年,和南安市居民孔伟胜结婚,并随即移居至南安市。1997年3月,晋茜和孔伟胜感情破裂而离婚,晋茜独自一人带着刚满两岁的儿子孔华回到了北安市,住回了晋茜父母留下来的老宅。

1997年7月12日,星期六,午。晋茜的一名邻居在午睡期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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